会员入会协议
一、会员制
华融中关村资产交易中心实行会员制。在本中心进行交易活动的各方须为本中心会员(不良资产交易不受本条限制,将另文约定)。非会员交易可申请资格或委托本中心会员代理进行交易。会员从事产品交易须取得相应产品交易权限。会员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且应具有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
二、会员类型
(一)机构会员按业务类别分为综合类会员、交易类会员、经纪类会员、服务类会员、特约会员:
1、综合类会员是指在本中心从事金融资产交易业务和其他金融产品交易业务、承销业务、受托经纪业务以及相关财务顾问业务,范围为国家或地方金融监管部门核准、批准成立的相关机构。
2、交易类会员是指在本中心从事金融资产转让、受让业务的法人及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3、经纪类会员是指在本中心从事金融资产和其他金融产品受托经纪业务的法人及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经纪类会员不得参与本中心挂牌资产与产品的买卖。
4、服务类会员是指在本中心根据转让方或受让方的委托提供专业中介服务,依据其专业类型,所提供的服务分别为增信、拍卖、招投标、审计、评估、法律、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的法人及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5、特约会员指被本中心邀请参与金融资产交易创新研究和推广等相关活动的法人及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
其中综合类会员、经纪类会员具有从本中心获取佣金的权利,具体根据经纪合同另行约定;全国各大国有、股份制商业、地方性银行总行成为综合类会员后,其下属分行默认成为综合类会员,各分行经纪佣金根据各自经纪合同另行约定。
(二)个人会员,指取得本中心会员资格的自然人,个人会员只能从事交易业务。
三、会员入会
会员申请入会须具备《华融中关村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会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提交管理办法规定的相关材料(材料模板详见本中心网站-下载专区-表单下载-“机构/个人入会申请书”),经本中心审核批准后即取得会员资格。
四、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会员入会后可根据会员类别和交易权限查阅或获取项目的信息资料和在本中心参与相关交易活动。会员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及《华融中关村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金融资产交易规则(试行)》和相关规章制度。会员的具体权利义务及日常管理请参阅管理办法(详见本中心网站-会员中心-会员制度-“华融中关村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会员管理办法(试行)”)。
五、会员服务
成为本中心会员后可享受的会员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中心组织的会员培训、业务交流活动、金融资讯服务及金融资产交易服务等。
六、入会申请材料明细
申请机构会员须提交以下材料:
1、本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合法主体资格证明;
3、企业章程;
4、《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
6、《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请在下载中心下载《法人代表证明书》模板填写);
7、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8、《法定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请在下载中心下载《法定授权委托证明书》模板填写对于联系人的业务办理权限授权;若对法人代表权限授权也请填写该表格);
9、经办人员(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成为综合类、服务类会员的机构还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文件和材料:
10、相关行业资质或业务许可证书(如有);
11、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如有)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12、管理团队成员简历;(如有)
13、交易中心规定的其他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