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知识进万家 之 反洗钱案例篇
一、非法经营POS机提现
1.自2007年11月22日起,朱某利用伪造证件申办“××经营部”、“××服务部”、“××书店”POS机3台,并雇佣多名员工,在网上发布POS机套现信息。
2.朱某采用分散套现信用卡、分散交易金额及分散转入POS机“三分散”方式,试图掩饰非法套现犯罪活动。
3.朱某将套现资金从公司账户转入个人账户,立即通过网上银行转出或ATM提取,将套现资金付给“客户”,当天账户几乎不留余额。
4.朱某为十余名信用卡持卡人套取现金约672.4万元。2011年3月25日,山东省某市人民法院依法宣判被告人朱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并处罚金8万元。
二、虚假的网上支付
1.王某在工作中获得了大量个人身份信息和信用卡申请表,通过伪造签名、篡改联系电话和账单地址,王某冒领他人数十张信用卡。
2.王某指使梁某冒用他人身份证件开立多个网上支付账户和网上店铺,王某则以冒领的信用卡大肆刷卡“购物”。
3.梁某收到资金后迅速转入多个第三方支付平台账户,再汇集到梁某、王某持有的银行卡账户中,完成洗钱。
4.多名信用卡所有人收到银行催款通知或发现信用不良记录后,纷纷向公安机关报案。最终,王某因金融诈骗罪获刑,梁某因洗钱罪被起诉。
三、不翼而飞的网银巨款
1.张先生的手机收到一条短信,提示他的网银需要升级。张先生立即登录短信提供的网址,进行操作。
2.两天后,张先生再次登录网银准备给家人汇款时,发现账户中的上百万元已不翼而飞!警方调查发现,这是一个典型的“钓鱼网站”诈骗案。
3.“钓鱼网站”与真正的银行官方网站非常相似。
4.犯罪分子利用窃取的用户账号和密码登录网上银行,将受害者资金转到其所控制的账户,并通过ATM多次提现,完成洗钱。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